油尖警區致力打擊非法賣淫活動,繼今年10月進行針對操控酒店賣淫犯罪團夥執法行動後,又於本月3至17日展開代號「霧塔」行動,拘捕83名男女,包括性工作者、嫖客及賣淫場所業主。警方強調會持續執法,從不同層面打擊賣淫集團及其產業鏈,以及賣淫和流鶯衍生的社區問題。
被捕人士包括4名本地男子、4名本地女子、73名持內地雙程證女子,1男1女泰國籍人士,年齡介乎16至79歲,涉嫌「出租或者容許處所用作賣淫用途」、「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和「違反逗留條件」等罪名。
油尖警區刑事部總督察林柏喬今日(17日)表示,留意到有犯罪集團租借舊式大廈作賣淫活動,因大廈保安相對較差,租約有彈性。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鎖定區內多個長期出租用作為賣淫場所的單位。警方其後多次向相關業主發出警告,要求停止容許名下單位用作賣淫用途,否則將會承擔法律責任。可惜部分業主仍容許單位用作賣淫用途。警方遂展開執法行動,除針對性工作者外,亦從源頭入手拘捕未有遵從警方警告的業主,和於區內非法誘使他人作性交易的嫖客。
油尖警區行動主任何芷妍總督察表示,行動期間派出探員「放蛇」,分別在油麻地拘捕11名持雙程證的女街頭性工作者和4名嫖客(33至79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警方亦在全港各區以「出租或者容許處所用作非法賣淫用途」的罪名,拘捕4名女業主(46至73歲)。
此外,在昨日(16日)及今日(17日),油尖警區再次聯同入境處於油麻地及尖沙咀的賣淫黑點拘捕38名持內地雙程證的女子、1名持泰國護照的男子及1名持泰國護照的女子,年齡介乎16至46歲,涉嫌「違反逗留條件」。
警方表示,被捕的16歲少女為內地人,持雙程證來港,至於持泰國護照的男子則為女性打扮的性工作者。
警方將會持續採取各種執法行動,從不同層面打擊賣淫集團及其產業鏈,不斷打擊區內賣淫活動和流鶯衍生的社區問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3條和第145條,任何人身為業主或處所租客,佔用人或者掌管人,准許或者容許處所全部或者部分面積用作賣淫用途即屬違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記者 區天海)
頂圖:油尖警區刑事部總督察林柏喬(右)、油尖警區行動主任總督察何芷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