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明年第一季向立法會提交《完善選舉安排(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以引入資訊科技和智能技術措施,並理順選民登記、投票及點票流程。當局正計劃在合適情況下,在個別選舉或界別中引入智能投票箱,以檢測功能協助選民確認所填劃的選票是否有效,減少問題和無效選票,同時賦權選管會使用點票機進行點票,可延伸至功能界別選舉及地方選區選舉,另外調整點票程序,例如毋須在點票前將選票分類。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指,引入智能投票箱是進一步保障選舉權,過去立法會選舉和區議會選舉的地區三會界別,都使用過有關檢測功能,認為成效顯著,政府目的是減少選民因填畫錯誤導致選票無效,而非找出故意投廢票的情況,投票過程不需出示身份證,亦沒有閉路電視,不會識別相關選民身份。
現行選舉法例硬性規定立法會選舉在投票結束後,功能界別的選票和選舉委員會界別的選票必須運往中央點票站進行點票,但過去從超過600個投票站運送選票至中央點票站極為費時,亦容易產生混亂,令點票時間大為延長,建議賦予彈性讓選管會根據實際情況,採用中央點票站或其他做法點票。
修例將涵蓋便利候選人的措施,就候選人須就每項價值1,000元以上的選舉捐贈向捐贈者發出收據,建議提高至5,000元,減輕候選人的行政負擔,又建議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累積變動調整上述選舉的選舉開支上限。
圖源:選舉事務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