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智匯秘書長 顧敏康
特區政府許多施政措施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不排除有時因對某項措施預判不足,監管不當而導致出現漏洞,甚至走樣。
因應本港院舍人手不足情況,政府在去年第五波新冠疫情期間推出院舍輸入護理員特別計劃,通過輸入內地護理員以解決人手荒的問題。據政府披露:輸入護理員的薪金不得低於政府統計處編制的護理員每月工資中位數;成功經特別計劃輸入護理員的院舍必須繳付僱員再培訓徵款;院舍必須與輸入護理員簽訂指明的標準僱傭合約,內容與現時 「補充勞工計劃」下的標準僱傭合約大致相同。
毫無疑問,政府適度輸入內地護理員,既有助解決本港院舍人手嚴重不足的問題,亦增加內地護理員的就業機會。這本來是體現兩地人員自由流動、解決香港老齡化問題的多贏舉措,值得稱讚。但是,如果政府在推行政策的過程中疏於監管,或者後知後覺,難免出現問題。
果然,有本港媒體接獲多名內地護理員求助而進行調查,揭露了有院舍串謀中介透過偽造 「勞務合同」,巧立名目向外勞收取所謂的 「勞務費」或雜費,常年累月侵吞外勞兩至三成月薪。為迫使外勞就範,有院舍甚至扣起她們出糧的銀行卡,遇有不從者,院方會「親押」外勞到銀行強行提取 「勞務費」。由於銀行帳目紀錄確實顯示院舍出足糧,以致勞工處也未能發現異樣,增加調查難度。部分外勞也敢怒不敢言,唯恐失去工作就白費之前繳交的上萬元人民幣來港工作費用。
立法監管外勞中介機構
如果屬實,則如此侵權行為當然要被譴責或追究法律責任,而關鍵是如何健全制度和堵塞漏洞。首先就是要規範好外勞中介機構。據報道,內地護理員赴港制度的「判上判」情況普遍,中介或家政中心收取高額「報名費」後,將護理員一再轉手至其他中介,層層「抽水」。對此,政府可考慮發布符合資質的外勞中介機構名單,只有名單上的外勞中介機構才能 經營有關業務。其次是嚴格中介佣金標準和僱工工資標準,增強透明度。為了防止不良院舍變相要求外勞支付額外「勞務費」,政府應當設立匿名舉報熱線制度,及時跟進有關投訴。第三,政府應安排來港外勞有關培訓課,加強維權宣傳教育,增強外勞自我保障意識。第四,政府要建立與內地政府資訊溝通機制,勞工督察定期到聘用輸入勞工的機構進行巡查。第五,修訂法律,將有關違法行為刑事化,增加阻嚇功能。改革司法程序中對外勞不利的舉證責任,同時以簡易程序加快案件審理,防止外勞因司法程序複雜而不敢維權。
可喜的是,香港警方已經採取行動,日前以涉嫌 「串謀詐騙」罪名拘捕涉事護老院集團的兩名負責人。未來政府還計劃輸入餐飲業、建造業、運輸業的勞工,內地護理員被侵權的情況也同樣可能發生在其他行業。因此,唯有健全制度與加強監管,才能使有關施政措施產生良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