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子文
本港近期有多場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警方亦要求主辦方確保參加者掛號碼牌、手持指定物品或穿着指定服飾識別等,各場遊行最終都順利完成。然而,有反對派人士卻對有關安排上綱上線,發表「戴頸牌等同掛狗繩」等極端言論,這不但是公然顛倒是非黑白,更是肆意抹黑警方安排,挑動不明就裏的市民的憎恨情緒。
遊行是市民的權利,但任何權利都不是沒有限制,香港的遊行必須取得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向主辦單位提出相關要求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也是因應近年遊行屢遭激進分子騎劫而演變成暴亂所作出的針對性措施,目的不是針對遊行,相反是保障遊行,保障參與者以及市民安全。這樣正當的安排竟然被指責是「掛狗繩」,這究竟是反應過激,還是作賊心虛、心中有鬼?相信這些人心知肚明。
市民遊行集會權利得到保障
就着警方安排,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亦表示,警方是根據風險評估而採取措施以辨識參與人士,將人數控制在安全範圍內,避免有人騎劫活動,作出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確實,雖然修例風波引發的暴亂已被遏止,但樹欲靜而風不息,有部分轉入「地下」的反中亂港之徒仍蠢蠢欲動,死抱仇視對抗心態伺機作亂,企圖危害公眾安全。因此,警方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要求遊行人士佩戴或手持標識物,遵守相關法律,目的是防範有人滲透遊行隊伍製造混亂,維護本港得來不易的社會安定局面,根本無可厚非。
而且,疫後警方已經向多場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早前有將軍澳居民舉行遊行,上周日更有多達10場遊行同時進行,當中涉及不同的議題,有關於宗教,也有就着各種議題反映意見,當中不乏對政府一些政策作出批評,有關遊行申請全數獲批,並且得到警方的全面配合,令遊行在和平、有序之下進行,充分反映特區政府對市民遊行、言論自由權利的尊重。一些別有用心者以及西方媒體近年不斷抹黑港人的遊行、集會權利被剝奪,這些抹黑和謊言已是不攻自破。
但同時,市民的遊行權利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社會的秩序和安全同樣必須正視。雖然「黑暴」已經遠去,但極端分子仍然是死心不息,不斷尋求攪局機會。早前法院玻璃窗疑被極端分子射破,一些極端群組近期亦開始動員暴徒藉各種遊行發難,圖謀再次發動暴亂。對於這些威脅香港治安的風險,警方理所當然要作出應對。2019年「黑暴」之所以造成社會巨大的破壞,原因就是極端分子利用各種大型遊行作掩護,混入其中以人群為「護盾」,在地區上製造騷亂,而一些反對派的政黨及組織,更公然擔當其「幫兇」,每周都策動大量的遊行,為極端分子施暴作掩護,最終引發社會混亂,一發不可收拾。殷鑑不遠,如果對於各種遊行沒有任何規管,沒有任何限制,就如2019年一樣,結果只會引來一班極端分子再次借機發難,騎劫遊行發動暴亂,這樣的風險絕對存在。
依法管制遊行有利社會安定
警方要求遊行參與者掛牌,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分辨哪些是真正的參與者,哪些是途中混入的極端分子,並且通過各種辨識措施令極端分子不敢發難。同時,要求主辦方必須全面配合,並且要為各種非法行動承擔刑責,也不是要嚇怕組織者,而是要他們知道責任,更是要杜絕反對派的政治組織再次掛羊頭賣狗肉,在香港社會煽風點火。
如果有人認為這些措施是不必要,然則,他們是否願意出來擔當,撤去這些措施遊行都可以在安全、和平、有序下進行?如果他們不能,就沒有資格出來指指點點。而且,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政府,都屬於「煽動罪」。這些人借題發揮,對警方措施肆意抹黑,目的顯然是煽動市民對警方以及政府的憎恨,執法當局不能容許這些煽動言論散播下去。
要維護當前來之不易的安定局面,靠的不是退讓、綏靖,而是依法辦事,果斷執法,讓香港可以排除政爭干擾,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