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元朗區議員何惠彬涉於前年5月在社交平台發布帖文,意圖煽動他人襲擊警員,違反高等法院於2019年頒下的臨時禁制令,被票控藐視法庭。何惠彬今日(14日)在高等法院稱會承認責任,法官押後案件至2月28日作求情及判刑。
律政司代表指,高等法院於2019年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促進、鼓勵和煽動及威脅使用暴力。而時任元朗區議員何惠彬涉在2020年5月22日於facebook發布一則帖文,煽動他人對警察或當時未成立的警方國安處職員行使暴力,違反上述禁制令。何惠彬發帖後收到警方及律政司來信要求刪除,他於同年同月31日刪除帖文,惟未有披露帖文內容。
據悉,高等法院於2019年11月頒布臨時禁制令,包括但不限於「LIHKG 連登」和Telegram上傳布、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目的在於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非法人身傷害、財產的非法損害,或故意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或教唆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