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港府:大型公眾責任實體須於2028年前全面採用ISSB準則披露財務實況

港府:大型公眾責任實體須於2028年前全面採用ISSB準則披露財務實況

責任編輯:蔣璐 2024-12-10 14:17:51 來源:香港商報網

    政府今日(10日)推出有關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闡明香港要求公眾責任實體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SSB準則)的方針,並就不遲於2028年大型公眾責任實體全面採用ISSB準則提供清晰的路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香港作為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及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樞紐,正持續採取措施,透過遵守國際標準和最佳範例來鞏固競爭力。政府推出路線圖,全面採用ISSB準則,清晰彰顯決心,為實現全球綠色轉型,繼續在促進綠色和可持續投融資上擔當領導角色。本路線圖為香港公眾責任實體就可持續匯報提供具透明度及清晰的路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財庫局)將聯同金融監管機構及持份者,繼續透過加強技能培訓及推動科技方案的應用,支持香港可持續披露準則(香港準則)的實施。

    路線圖的重點如下:

    (一)香港會計師公會正以全面銜接ISSB準則為基礎,制訂香港準則。會計師公會已就初稿進行公眾諮詢,並獲得普遍支持,目標於今年底前發布香港準則的最終文本,並於明年8月1日起生效。

    (二)由明年1月1日起,所有主板發行人均須以「不遵守就解釋」為基礎,披露參照《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的新氣候規定所要求的相關信息。由2026年1月1日起,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的發行人(大型股發行人)更必須按新氣候規定作強制披露。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將於2027年就強制要求上市公眾責任實體按香港準則作可持續匯報諮詢市場意見,並預期於2028年1月1日起以按相對稱的方式實施。

    (三)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將要求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金融機構(即非上市公眾責任實體)不遲於2028年應用香港準則。

QQ20241210-144224.png

    本路線圖也詳述香港為支持可持續披露發展全面生態圈的藍圖,涵蓋可持續核證、數據與科技及技能培訓。重點舉措將包括:

    (一)可持續核證: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將與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和持份者合作,推動香港可持續核證監管制度的發展,並透過採納國際準則,促進高質量核證。

    (二)數據與科技: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成員將繼續多管齊下促進可持續披露和提升數據質量,包括推動發展綠色金融科技、推出免費的數據工具,以及擴大香港可持續金融分類目錄等。

    (三)技能培訓:督導小組成員和會計師公會將繼續推動與ISSB準則的銜接,並支持本地、區域和國際間的技能培訓。

    路線圖是在督導小組的支持下,透過由財庫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共同領導的專責工作小組所制訂。工作小組成員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監管局、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會財局、港交所和會計師公會。

    路線圖全文已上載財庫局網頁。(中通社資料圖)

責任編輯:蔣璐 港府:大型公眾責任實體須於2028年前全面採用ISSB準則披露財務實況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