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洛杉磯時報報道,13日,最高院以6對3的多數票否決了拜登政府對企業的疫苗強制令。最高院認為,國會沒有賦予勞工部的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頒布這樣一項全國行政令的權力,所以駁回了針對大型企業的疫苗強制令。
最高法院的保守派多數同意共和黨州檢察官的觀點,他們認為總統要求員工超過100人的公司和機構接種疫苗或定期接受檢測,這超越了他的權力。最高院在一份未署名的意見中寫道:「儘管國會無可爭議地賦予了OSHA監管職業危險的權力,但它沒有賦予該機構更廣泛地監管公共健康的權力。」
起訴OSHA的全國獨立企業聯合會小企業法律中心執行董事凱倫哈內德說:「今天的決定對美國的小企業來說是一個可喜的寬慰,自大流行開始以來,他們仍在努力讓他們的業務重回正軌。」 「隨着小企業在經歷了近兩年的重大業務中斷後試圖恢復,他們最不需要的就是一項會導致更多業務挑戰的強制令。」
法官們在另一項裁決中支持了一項規模較小、更具針對性的規定。該規定要求醫院和護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接種疫苗。政府表示,這一規定一旦實施,預計覆蓋約1700萬名醫療工作者。同時,不遵守規定的僱主有可能面臨每項違規最高達1.4萬美元的罰款。
拜登政府曾為強制令辯護,認為國家正面臨着一場大流行病,「它正在使全國各地成千上萬的工人生病和死亡」,任何拖延執行接種疫苗或接受定期檢測的要求,都將導致不必要的疾病、住院和死亡。在口頭辯論中,拜登政府請求最高法院如果不能規定僱主要求員工接種疫苗,至少應該保留口罩和頻繁檢測的要求。但最高法院周四拒絕了這一要求。
根據美國國家衛生政策研究院的數據,22個州已經強制要求醫護人員接種新冠疫苗,6個州明確禁止接種。數百家私營企業自願對員工提出自己的疫苗要求,包括谷歌、花旗銀行和IBM在內的一些公司已經開始按照自己的要求向前推進。這些政策不受法院裁決的影響。
頂圖:美國民眾對疫苗強制令產生強烈分歧。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