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3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三亞市委原書記童道馳受賄、內幕交易一案。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童道馳利用擔任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發行監管部副主任、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國際合作部副主任、主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公司上市、企業經營、融資借款、職級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74億餘元。2006年至2007年,童道馳在擔任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副主任期間,還將履職時獲悉的股票內幕信息告知其親友,由其親友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相關股票,情節特別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內幕交易罪追究童道馳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童道馳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童道馳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20餘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