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其中就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判囚6年半,就恐怖活動罪判囚8年,當中兩年半刑期同期執行,共判囚9年。唐英傑早前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惟其代表律師今日(13日)表示,唐英傑已決定撤回上訴。
唐英傑被判囚後曾提出上訴,上訴庭於去年11月26日就有關上訴進行指示聆訊,並將正式上訴排期於3月22及23日進行。但據司法機構網站,有關案件現時顯示為沒有聆訊排期,其代表律師亦確認,唐英傑已撤回上訴。(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