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中國時報》報道,會計師透露「驚人」事實,台灣年終獎金去年12月31日入袋和今年1月1日入帳,繳稅上卻有極大差異,尤其爽領數十個月钜額年終者差更大,以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的年終獎金來看,差1天入袋,應繳稅額就差逾3萬元。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楊建華表示,造成這樣差異主要來自於台灣財政部門宣布,調整2022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扣除額和課稅級距等。
如年終獎金是12月31日以前領,就算是2021年度所得,今年民眾5月就要申報綜所稅;若是1月1日入帳,就會算入2022年度的所得,2023年再申報即可,時間上就有落差。
其次,2022年度綜所稅調整課稅級距,調整後所得淨額56萬元以下稅率5%、56萬以上到126萬累進稅率為12%、126萬以上到252萬累進稅率為20%、252萬以上到472萬元累進稅率為30%、472萬元以上累進稅率為40%。
綜所稅是採累進課稅,部分公司獲利大爆發,宣布發數十個月的年終獎金,讓一般上班族好羨慕,楊建華計算,若領到500萬元(暫不算入薪資所得,不考慮免稅額等扣除額)來算,如果是12月底入帳和1月1日後入帳適用累進稅率最高雖都是40%,但因為課稅級距調整扣除的累進差額就有差異。
若是12月底前領到年終,可以扣除的累進差額為82萬9600元,應納稅額就有117萬400元;但是若是1月1日入帳,可扣除的累進差額為86萬4000元,應納稅額為113萬6000元,亦即要上繳稅局的稅金差了3萬4400元;楊建華進一步計算,如果年終獎金有150萬元的話,也有5400元的差距。(圖源: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