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警方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警校開放日,一名港台兼職記者前往採訪時,於港鐵海洋公園站被搜出2支氣槍及1部無線對講機,被警方即場拘捕。他否認管有仿製火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案件今天(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本案22歲被告洪嘉榮,被控於2021年4月15日,在香港黃竹坑海洋公園港鐵站大堂近B出口,管有2支塑膠製手槍及無牌管有一部BF-777S型號的「Baofeng」對講機。被告在會面紀錄中表示,他正拍攝一套機械人取代人類的災難片作為畢業微電影,氣槍及無線電對講機都是電影道具。
警員汪家劍供稱,案發時他駐守港島線鐵路警區。當日早上8時許,他在海洋公園站大堂內,發現被告臨出閘前,看到軍裝警員就神色慌張,遲遲不出閘,於是上前截查被告,並搜出涉案物品。香港電台多媒體總編輯陳易安則供稱,被告於去年3月獲聘為兼職初級記者,案發當日是第4次上班,被指派到警察學院採訪,並不需要另攜裝備。(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