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遺產爭奪案,早於2012年由前任特首董建華及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介入調停,簽訂「和解協議」。但其後長房姊弟指控二哥霍震寰涉嫌隱瞞家族公司有榮可於10年內,以1元回購霍英東基金持有南沙項目權益的發展公司股權,涉及金額高達70億元人民幣。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次女霍麗娜入稟並獲准重啟爭產訴訟。案件今日(11日)於高等法院開審,預計需要72日處理證供,另需10日作結案陳詞。
涉案各方分別為長房五兄弟姊妹霍麗萍(Patricia)、霍震霆(Timothy)、霍震寰(Ian)、霍震宇(Benjamin)、霍麗娜(Nora),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Henry Fok Estates Limited)、霍氏基金有限公司(Fok\'s Foundation Limited)、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Fok Ying Tung Foundation Limited)、Hong Kong Mortgage and Loan Corporation Limited、獲多寶有限公司(Waterborne Company Limited)及有榮有限公司(Yau Wing Company Limited)。
長房長子霍震霆由資深大律師杜淦堃代表、長房次子霍震寰由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及孫靖乾資深大律師代表、長房三子霍震宇由資深大狀Clifford Smith代表、長房長女霍麗萍由大律師劉祉仁代表、長房次女霍麗娜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薛日華代表、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則由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及文本立代表、有榮有限公司及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等則由資深大律師黃文傑代表。
據悉,家族公司有榮由長房5名子女平均擁有,案件主要爭拗涉及有榮公司在過期後是否仍有權以1元回購、當年的市值、回購時需否歸還股東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