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7人,被控在去年721元朗暴力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今日(12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往區域法院的文件。
控方表示,將呈上長約37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和超過1000件證物,將傳召25位證人,亦須作DNA鑑證等,申請將案押後至12月21日再訊,以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獲裁判官批准。
全部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裁判官批准林卓廷的保釋條件照續,他若須到外地執行公務則可獲豁免,但須在 72 小時前將相關證據及行程交予警方;第4及第7被告申請更改往警署報到的條件,均獲法庭批准,眾被告其餘保釋條件照續。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立法會議員,43歲)、庾家豪 (客戶服務員,35歲)、陳永晞 (37歲)、葉鑫昇 (社工,31歲)、鄺浩林 (廚師,26歲)、尹仲明 (電器技工48歲) 及楊朗 (26歲),他們同被控於去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图:星岛)